在探讨“合伙作案诈骗150万”的法律后果时,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:诈骗的定义、诈骗金额与量刑的关系,以及我国刑法对诈骗罪的规定。根据中国《刑法》第266条的规定,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对于诈骗金额达到150万元的情况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、五十万元以上的,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“数额较大”、“数额巨大”、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因此,诈骗150万元明显属于“数额特别巨大”,按照上述法律规定,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值得注意的是,实际判决结果还会受到犯罪情节、认罪态度、是否有退赃行为等因素的影响。例如,如果嫌疑人能够积极退还全部或大部分赃款,可能会得到从轻处理;反之,如果情节特别恶劣,如涉及多次诈骗、诈骗对象为老年人或残疾人等弱势群体,则可能面临更严厉的惩罚。

由于是合伙作案,各共犯之间的责任划分也会影响最终的量刑结果。根据《刑法》第25条的规定,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。对于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和从犯,《刑法》第26条和第27条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处罚原则。通常情况下,主犯(即起主要作用者)将承担更重的刑事责任,而从犯(即起次要或辅助作用者)则可能获得较轻的处罚。
对于合伙作案诈骗150万元的行为,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,原则上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。但具体量刑还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量。同时,此类案件提醒我们,必须提高警惕,加强法制教育,防止此类犯罪的发生,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
以上内容基于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分析,实际案例中还需考虑具体案情及司法机关的具体裁量。